公司法規定股東常會開會的 60 天前停止過戶、臨時會開會的 30 天前停止過戶,因此必須要在該日前買進股票並且完成交割,這個日期稱為「最後買進日」,計算方式是常會的 60 日 + 2 營業日以前、臨時會 30 日 + 2 營業日以前,務必要在最後買進日以前購買股票,否則將不具有領取紀念品的資格。
本網站首頁股東會資訊均有公告每一家公司開會日期以及最後買進日,請自行閱覽並注意最後買進日。
完成電子投票是委託代領的首要條件,之後進入【我的人頭戶】建立需要委託代領的帳戶資料,並選擇委託代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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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首頁刊登的繳交項目,依照以下的原則進行繳交及上傳:
「開會通知書」指的是上市櫃公司通知股東參加該年股東會會議的一封信,上面寫著股東會召開日期、時間、地點,還有議案要討論的內容大綱,而該文件即為領取該公司紀念品的許可文件;拆開後其中會有一聯委託書,故又常被稱為「委託書」。
請注意!多數公司不會主動為零股股東寄出開會通知書,這時有兩種方法可取得: